“物价涨,低保金也跟着提高了,政府真是为我们着想啊!”11日,提起农村低保标准提高的事,家住河南川汇区李埠口乡郭河行政村的郭大爷高兴地说。
据介绍,这次农村低保标准提高,是为切实解决农村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由民政部门在对物价上涨因素和困难居民生活状况进行综合摸底调查基础上提出的。根据川汇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生活水平,从2008年1月起,川汇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元,全区有2499户4543人受益。据悉,这是川汇区自2006年以来第三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川汇区民政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需要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村困难家庭,可继续向其所在的村委会申请,川汇区民政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张榜公示,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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